4月13日,湖南凤凰古城,一些船家在码头打牌,江边停着许多闲置农家船。尽管农家船价格低,但由于上游公司经营的游船船票包含在门票内,乘坐这些私人农家船的游客屈指可数。
昨天下午,凤凰县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门票收入的分配方案,并表示门票收入无法支持古城维护。
该县副县长蔡龙表示,凤凰古城门票由于是新定价格,而非涨价,故不需要听证。
“凤凰古城作为成熟的旅游产品,在同类古城中是最晚收费的。”蔡龙称。
门票收入分配共四部分

凤凰古城
因为突然将古城纳入收费范围,当地政府饱受争议。昨天下午,凤凰县政府公布了门票收入的分配方案。148元的门票收入将分为四部分:一、2%的门票代理费,上交运营方;二、运营方的运营成本;三、县政府依法征收税费和资源有偿使用费、宣传营销费、价格调节基金;四、古城公司、南华山公司、乡村游公司三家运营公司按照固定基数分成。
凤凰县昨天并未公布除了门票代理费之外的其余三个部分的具体比例。而官方数据显示,2012年,凤凰县共接待游客69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53.01亿元。如按此游客数计算,收门票后,仅一年的门票代理费用就超过2000万元。
此外,运营方凤凰古城景区旅游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叶文智曾对媒体表示,每张票政府抽取60元的费用。对此,凤凰县政府表示否认。
“门票收入无法支持古城维护和建设。”凤凰县常务副县长赵海峰表示,除税收外,政府在古城两费一金(资源有偿使用费、宣传营销费、价格调节基金)的收入约为2000万元,而支出一年超过3000万元。


凤凰县副县长蔡龙对早报记者表示,对于这三家运营公司而言,原来基数是256元,包括南华山景区的108元和沱江九景的148元,门票调整后,征收的基数只有148元,“这一块的收入是降低了。”
不过,此前游客进入凤凰古城不需购买门票,只是在游览景区时才需买,而实施“套票”后,游客即使只游览一处景点,也必须支付全部景点票价。
2013年2月,叶文智旗下的凤凰古城公司、南华山公司、乡村游公司出资51%,县政府旗下的某独资公司出资49%,共同组建了凤凰古城景区管理服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2亿元。该公司统一对景区景点实施门票销售及营销、服务等。